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选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委托需求:法律顾问服务
3.拟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数量:_2_个
4.服务期限:12个月
5.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3号
6.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1)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上限为_10_万元/年,最低价不低于行业规定收费标准。价格作为选聘条件之一。
(2)以上报价需包含律师提供服务期间往来的市内交通费等基础费用。在办理委托方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等费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7.委托服务范围:
(1)就公司日常工作依法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每周坐班一次半天,不少于三小时,每周具体坐班时间由法律顾问根据工作情况具体确定,并做好坐班记录。
(2)参与公司规章制度、合同、会议文件、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书的起草、法律审查、修订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审查或修改公司章程,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公司要求,列席公司重要经营决策会议。
(4)应公司要求,参与磋商、业务谈判,审查及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出最终的 法律意见和建议供公司内部决策。
(5)参与公司项目合作、收购、投资等的初期法律服务。
(6)应公司要求,对于与法律、合规管理有关的专业问题提供法律培训或者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
(7)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参与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危机处置工作并提出解决方案。
(8)行使律师调查权,为公司向工商、税务、房屋、土地等主管机关及单位调取相关的档案文件。
(9)草拟、审核、修改劳动合同,协调劳资关系,为劳动仲裁提供咨询意见。
(10)除上述服务外,提供我公司所委托的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8.委托服务对象: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不包括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托管企业。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未因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
3.指派执业律师2名,要求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其中主办律师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上60岁以下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或高级合伙人。经验要求:熟悉或拥有企业改制、国企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收并购业务操作以及法律诉讼等丰富经验;在项目投资管理、工程类行业、公司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执业以来有处理各类企业诉讼、仲裁案件的丰富经验,且具有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法律文件审核、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文书等事项的经验。
4.中选律师事务所选派的律师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选派的律师除因委托方要求更换外,必须依合同服务到期限届满为止,中途不可更换其他律师。
5.特别注意事项:参与本次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不与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下属子企业存在法律顾问服务关系;本次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在向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间,原则上不与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下属子企业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关系。
三、报名事项
1.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聘,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单位,请提交以下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
(1)参选单位执业许可证及依法设立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律师事务所规模;目前在海口在册的执业律师人数等)。
(4)拟竞聘执业律师的简历(包括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年限、拟竞聘执业律师的过往业绩及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法律审核、法律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文书、处理各类企业诉讼、仲裁案件经验的证明)。
(5)参选单位及竞聘执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需提供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律师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6)法律服务方案。
(7)报价函(报价须为明确金额)。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参选注意事项
(1)参选单位提交报名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视同放弃参选资格。
(2)确认为中选单位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与委托方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委托服务合同》。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否则视同放弃中选资格。
(3)中选单位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3.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1)参选文件递交起始时间: 2022 年 1 月 18 日 08:00 时。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 月 21 日 17:30 时。
4.递交参选文件的两种方式:邮寄方式(注意:邮寄送达以邮件到达送达地址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和专人送达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报名且提交材料的,报名者将被确认为不符合参选资格。
5.以上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入封条,并在封口处签章。送达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正义路3号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收。邮寄标题注明“参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选聘”。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晶玮
电话: 15308987686
邮箱: ourjingwei@163.com
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