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时间 | 答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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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数据 |
写信须知:
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单位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一)受理范围:
1.对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等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
2.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活动、职务行为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
3.本单位员工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4.群众热心关切的热点问题;
5.其他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
(二)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诉求:
1.超出我单位经营管理范围的;
2.属于国家、省级单位职权范围的;
3.属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职权范围的;
4.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