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招标采购工作,我司拟聘请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现将遴选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
负责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助评审、编制公示、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备案以及提供咨询、组织报名、协助合同签订等程序性事宜。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提供2023年1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3年1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在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完成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同时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具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资格(提供佐证资料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证明材料:手册原件加盖公章)。
7.在海南省内注册的机构或在海南省内注册的分支机构。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海南金甸水岸置业有限公司(海口市海甸一西路8号3栋401房)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金甸水岸置业有限公司(海口市海甸一西路8号3栋401房)
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至海口市海甸一西路8号3栋401房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请自带U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诚信档案手册等备案资质证明;
4.信用记录等材料;
5、公司简介(含以往业绩)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7、采购文件的其余要求材料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
开启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金甸水岸置业有限公司(海口市海甸一西路8号3栋401房)
注: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或盖骑缝章,以纸质密闭档案袋送至我司。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1、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将参选材料递交到指定地址。
2、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选聘工作评选小组着手开展比选工作。(1)由选聘工作评选小组成员根据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交的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评审办法进行打分;(2)根据分数计算综合得分,最终以总得分最高者中选。(3)如果最高分出现总分数相同,则由选聘工作评选小组投票表决,票数最高者中选。
3、如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表示不愿意签订的,可由总得分第二者作为备选接替前一中选单位。如两者都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可按总得分排序与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重新发布公告另行比选。
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金额(含税) :本次比选的控制价合计为16.6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用不超过15.45万元(含),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费用不超过1.18万元(含)。
报价不能超上述控制价金额,超过视为无效响应。
联系人:孙荣泽
联系电话:13078947700、66268493
地址:海口市海甸一西路8号3栋401房
海南金甸水岸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