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委托服务机构对海南金城2022年度和2023年度文书档案开展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工作,包括调档交接、整理分类、鉴定保管期限、组件、排序、编页、编号、扫描、著录、装订、装盒、质检、编制案卷目录、数据备份、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数据挂接等。
3.项目工期时间要求:2022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工作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并通过项目所有验收;2023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工作在2024年6月30日前进场,自进场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并通过项目验收,如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批次档案成品,须在5天内完成返工工作。
4.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3号。
5.服务机构数量:1家。
6.最高限价:110,000元(含税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比选文件材料准备及其他须知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最近3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注:申请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资料,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比选文件材料准备及其它须知
1.参选人有详细、科学、合理、实用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保密和安全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措施等。
2.参选人在海南设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能为本项目提供完全本地化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含员工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职称等)、档案服务项目案例明细表(含海南省直机关、国企项目案例)、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比选时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核对),以上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配备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承担工作内容等,一式一份),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表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应提供明确报价,不能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7.需按照比选公告评分明细表备注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8.请将所有比选文件资料装进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比选资料的;
2.近三年以来受到通报处罚的;
3.不遵守比选会场秩序、扰乱会场纪律的;
4.有其他违反比选公平性的情况的。
四、采购方需求
1.档案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等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海南省档案馆入馆标准和海南金城档案管理制度,开展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2.数字化成果:目录数据EXCEL一套、图像数据二套(一套jpg格式、一套pdf格式)。
3.档案服务机构自带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电脑硬盘、移动硬盘、办公耗材、办公家具和场地等由我司提供。
4.档案服务机构须保持本项目人员的稳定性和连贯性,自入场开始,至验收通过,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得中途替换或调整。
五、比选事项
1.比选文件的要求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有内容,按要求详细编制比选文件,并保证比选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不按资格要求提供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比选文件资料按内容装订成册,准备一份(按照比选文件格式制作);提供的纸质版资料为打印文件,按A4规格制作,每页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报名当天请将所有资料装进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3.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11月13日前。
4.递交参选文件的方式: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
5.送达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正义路3号海南金城行政管理部收。标题注明“参选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机构选聘”。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比选时间: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
7.联系方式
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相关联系人: 陈女士、于女士 66751363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报名后不得撤回、修改,否则视同放弃。
2.确认为中选单位后,需与委托方签署合同,中选单位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采购人的要求,否则视同放弃中选资格。
3.中选单位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参选机构对在选聘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信息等(无论书面或电子)的内容保密,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在选聘期满后仍然有效。
附件:1.资格审查及评分明细表(点击下载).doc
2.海南金城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委托协议(点击下载).docx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8日